GY/T 107-1992《电视中心播控系统维护规程》基本信息
标准号:GY/T 107-1992
中文名称:《电视中心播控系统维护规程》
发布日期:1992-12-01
实施日期:1993-02-01
发布部门:广播电影电视部
提出单位:广播电影电视部
归口单位:广播电影电视部标准化规划研究所
起草单位:上海广播电视局技术中心
起草人:朱清铧、朱霖、周进、冯骏雄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M70广播、电视设备综合
GY/T 107-1992《电视中心播控系统维护规程》介绍
广播电影电视部于1992年12月1日发布了GY/T 107-1992《电视中心播控系统维护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并于1993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规程》的适用范围
《规程》适用于各类电视中心播控系统的维护工作,包括中央、省、市、县等各级电视台。无论是模拟信号还是数字信号的播控系统,均应遵循本《规程》的相关规定。
二、《规程》的主要内容
1、维护周期
《规程》规定了电视中心播控系统的维护周期,包括日常维护、定期维护和紧急维护。其中,日常维护应每日进行,定期维护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和制造商的建议确定,紧急维护则在设备出现故障时立即进行。
2、维护项目
《规程》明确了维护项目的具体内容,包括设备清洁、检查、调整、更换等。对于不同类型的设备,如摄像机、录像机、切换台、音频设备等,都有详细的维护要求。
3、维护方法
《规程》提供了各种设备的维护方法,如清洁、调整、测试等,并强调了操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对于特殊设备和特殊情况,如高温、高湿等环境,也有相应的维护措施。
4、维护记录
《规程》要求对每次维护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维护时间、维护人员、维护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等。这有助于对设备状况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维护人员
《规程》对维护人员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包括专业技能、工作经验、责任心等。同时,还规定了维护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以提高维护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三、《规程》的实施意义
1、提高播出质量
通过规范的维护工作,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问题,保证播出信号的稳定性和清晰度,提高电视播出的整体质量。
2、保障播出安全
遵循《规程》的维护要求,可以有效预防设备故障和事故的发生,保障电视播出的安全。
3、提升维护效率
《规程》为维护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有助于提高维护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培养专业人才
通过《规程》的培训和考核,可以培养一批具有专业技能和责任感的维护人员,为电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GY/T 107-1992《电视中心播控系统维护规程》作为一部专门针对电视中心播控系统维护工作的标准,其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维护工作、提高播出质量和安全、培养专业人才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电视台应认真贯彻执行《规程》的相关规定,不断提高维护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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