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1281-1998《味精用粉状活性炭》基本信息
标准号:LY/T 1281-1998
中文名称:《味精用粉状活性炭》
发布日期:1998-09-22
实施日期:1998-12-01
发布部门:国家林业局
归口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
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
起草人:杨振先、杨德琴、白文光
中国标准分类号:G13氧化物、单质
LY/T 1281-1998《味精用粉状活性炭》介绍
LY/T 1281-1998《味精用粉状活性炭》是一项由国家林业局发布并实施的行业标准。该标准自1998年9月22日发布,并于同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一、技术要求
1、外观:产品应为黑色粉末,无明显杂质。
2、水分含量:不得超过5%。
3、灰分含量:不得超过3%。
4、pH值:应在5.5至8.5之间。
5、碘吸附值:不得低于800mg/g。
6、亚甲基蓝吸附值:不得低于180mg/g。
7、四氯化碳吸附值:不得低于50%。
8、粒度:应符合规定的粒度范围。
二、试验方法
1、外观:通过视觉检查确定。
2、水分含量:通过干燥减重法测定。
3、灰分含量:通过高温炉灼烧后称量残渣的方法测定。
4、pH值:通过水悬浮液的电位测定。
5、碘吸附值、亚甲基蓝吸附值和四氯化碳吸附值:通过标准溶液的吸附测定。
6、粒度:通过筛分法测定。
三、检验规则
1、抽样:明确了抽样的批次、数量和方法。
2、检验分类:将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3、判定规则:规定了产品合格与否的判定标准。
四、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1、包装:产品应使用规定的包装材料,并确保包装的完整性和密封性。
2、标志:包装上应有清晰的产品名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信息。
3、运输: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潮湿、污染和损坏。
4、储存:产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清洁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
LY/T 1281-1998《味精用粉状活性炭》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为味精用粉状活性炭的生产和使用提供了明确的技术规范和质量保证。通过遵循这一标准,生产企业可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用户也可以更加放心地使用这些产品。这一标准的实施,对于提升整个行业的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有检研究院旗下第三方检测报告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