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095-1997《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17095-1997
中文名称:《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
发布日期:1997-01-01
实施日期:1998-01-02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归口单位:卫生部
起草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与卫生工程所
中国标准分类号:C51环境卫生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20环境空气
GB/T 17095-1997《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介绍
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了《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GB/T 17095-1997)。发布日期为1997年1月1日,并于1998年1月2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GB/T 17095-1997)是中国首个针对室内空气质量的国家标准,它规定了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卫生标准。
二、标准内容解读
1、定义与分类
标准首先对“可吸入颗粒物”进行了定义,指空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10微米的颗粒物,这些颗粒物能够进入人体呼吸系统,对健康构成潜在威胁。标准还对室内空气中的颗粒物进行了分类,以便更准确地监测和评估。
2、卫生标准
标准明确了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的卫生限值,即每日平均浓度不得超过0.15毫克/立方米。这一限值是基于大量科学研究和健康评估得出的。
3、监测方法
为了确保标准的实施,标准详细规定了监测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方法。包括采样点的设置、采样频率、采样设备的要求以及数据处理和报告的规范。
4、质量控制
标准强调了质量控制的重要性,要求监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定期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活动,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健康影响评估
标准还提供了可吸入颗粒物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评估方法,包括短期和长期暴露的健康风险评估,以及不同人群(如儿童、老人和敏感人群)的特别关注。
三、标准的意义与影响
《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高室内空气质量、保护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为室内空气质量的监测和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也为相关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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