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2997-1991《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12997-1991
中文名称:《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发布日期:1991-01-25
实施日期:1992-03-01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局
提出单位:国家环保局标准处
归口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起草人:刘振庄
中国标准分类号:Z12液体介质与植物、动物、人体器官采样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
GB 12997-1991《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介绍
《GB 12997-1991《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规定》于1991年1月25日发布,并于1992年3月1日正式实施。
一、《规定》的主要内容
1、采样点的设置
《规定》明确了采样点的设置原则,要求根据监测目的和水体特征合理选择采样点。采样点应能代表被监测水体的水质状况,考虑到水体的流动性、污染源分布等因素。
2、采样频率和时间
《规定》对采样频率和时间进行了规定,要求根据水体的动态变化和监测目的确定。如对于季节性变化明显的水体,应增加采样频率以捕捉水质变化;对于污染源排放较为稳定的水体,则可以适当降低采样频率。
3、采样方法
《规定》详细描述了采样方法,包括采样工具的选择、采样操作的规范等。采样工具应根据水体的物理化学特性和监测项目的要求选择,以确保采样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4、样品的保存和运输
《规定》对样品的保存和运输提出了要求,以防止样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变质或污染。样品应使用适当的容器保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实验室进行分析。
5、数据记录和报告
《规定》要求对采样过程中的所有数据进行详细记录,并按照规定的格式编制报告。这有助于保证数据的可追溯性和监测结果的可靠性。
二、《规定》的意义
《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我国水质监测工作的标准化、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它不仅为水质监测人员提供了操作的依据,也为水质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供了保障。《规定》还有助于促进水质监测数据的国际交流和比较,提升我国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国际地位。
《GB 12997-1991《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标准,对于指导水质监测工作、保护水资源和环境具有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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