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 2823-1997《一氟三氯甲烷包装钢桶》基本信息
标准号:HG 2823-1997
中文名称:《一氟三氯甲烷包装钢桶》
发布日期:1997-01-15
实施日期:1997-05-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技术监督司
归口单位:化学工业部北京化工研究院
起草单位:山东省工贸合营临沂制桶厂济南化工厂
起草人:徐福顺、王艳梅
中国标准分类号:G17一般有机化工原料
国际标准分类号:55.140 粗腰桶、桶、罐等71.180.01
HG 2823-1997《一氟三氯甲烷包装钢桶》介绍
HG 2823-1997《一氟三氯甲烷包装钢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于1997年1月15日发布的一项标准,自1997年5月1日起实施。
一、设计要求
1、钢桶应采用优质钢板制造,钢板厚度不小于2.5mm,以确保钢桶的强度和稳定性。
2、钢桶的容积应根据一氟三氯甲烷的运输量和装载要求来确定,一般不超过1000升。
3、钢桶的密封性能应良好,以防止一氟三氯甲烷的泄漏。
4、钢桶应设计有便于装卸和搬运的结构,如吊环、把手等。
二、制造要求
1、钢桶的制造过程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钢桶的质量。
2、钢桶的焊接应牢固,无漏焊、虚焊等现象。
3、钢桶的表面应平整、光洁,无明显凹凸、划痕等缺陷。
4、钢桶的密封部件应采用耐腐蚀、耐高温的材料制造,以保证密封性能。
三、检验要求
1、钢桶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无明显缺陷。
2、钢桶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3、钢桶的密封性能应良好,无泄漏现象。
4、钢桶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能承受一定的压力。
四、标记要求
1、钢桶上应标明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钢桶上应标明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生产日期等信息。
3、钢桶上应标明产品的重量、容积和装载量等信息。
4、钢桶上应标明产品的运输、储存和使用注意事项。
HG 2823-1997《一氟三氯甲烷包装钢桶》标准对一氟三氯甲烷的包装钢桶的设计、制造、检验和标记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该标准的实施对于规范一氟三氯甲烷的包装和运输,提高一氟三氯甲烷的运输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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