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 2869-1998《内燃机车封存规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TB/T 2869-1998
中文名称:《内燃机车封存规则》
发布日期:1998-02-24
实施日期:1998-09-01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提出单位:大连内燃机车研究所
归口单位:大连内燃机车研究所
起草单位:大连内燃机车研究所
起草人:姜兴安
中国标准分类号:S42内燃机车
TB/T 2869-1998《内燃机车封存规则》介绍
《内燃机车封存规则》是中国铁道部针对内燃机车封存管理制定的一项行业标准。该标准于1998年2月24日发布,并于同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封存定义
根据《内燃机车封存规则》,封存是指对内燃机车进行临时性的停用,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保证机车在停用期间的性能和寿命不受影响。封存的目的是确保机车在重新投入使用时,能够迅速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二、封存条件
1、机车需要进行大修或改造,且预计停用时间较长;
2、机车因故障或事故需要停用,且修复时间较长;
3、机车因季节性或计划性原因需要停用;
4、机车因其他原因需要临时性停用。
三、封存程序
1、制定封存计划,明确封存期限、封存地点和封存措施;
2、对机车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机车在封存前处于良好状态;
3、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如清洁、防腐、防冻等;
4、将机车停放在指定地点,并进行必要的固定和支撑;
5、记录封存信息,包括封存时间、地点、机车状态等。
四、封存期限
《内燃机车封存规则》规定,内燃机车的封存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特殊情况下,经铁道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封存期限。
五、封存后的维护和管理
1、定期检查机车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问题;
2、定期清洁机车,防止腐蚀和污染;
3、定期检查机车的密封性,防止水分和异物侵入;
4、定期对机车进行防冻处理,防止低温对机车造成损害;
5、建立封存机车的管理档案,记录封存期间的各项信息。
《内燃机车封存规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内燃机车的封存管理,提高铁路运输安全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遵循这一标准,铁路运输企业可以确保内燃机车在封存期间得到有效的保护,延长机车的使用寿命,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输效率。这一标准也为铁路行业的其他相关领域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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