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 434-1991《电厂化学水专业实施法定计量单位的有关规定》基本信息
标准号:DL 434-1991
中文名称:《电厂化学水专业实施法定计量单位的有关规定》
发布日期:1992-01-15
实施日期:1992-02-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归口单位:能源部西安热工研究所
起草单位:能源部西安热工研究所
起草人:何辉纯
中国标准分类号:A50计量综合
DL 434-1991《电厂化学水专业实施法定计量单位的有关规定》介绍
DL 434-1991《电厂化学水专业实施法定计量单位的有关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于1992年1月15日发布的一项标准。
一、标准主要内容
1、计量单位的定义和分类
标准明确了法定计量单位的定义,包括国际单位制(SI)的基本单位、导出单位和辅助单位。同时,对电厂化学水专业中常用的化学计量单位进行了分类,如摩尔、克、升等。
2、计量单位的转换关系
针对电厂化学水专业中常用的计量单位,标准给出了各计量单位之间的转换关系,如摩尔与克、升与立方米等,为实际操作提供了便利。
3、计量单位的使用规范
标准规定了在电厂化学水专业中,各计量单位的使用规范,包括单位的表示方式、单位符号的书写规则等,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4、计量单位的测试方法
针对电厂化学水专业中涉及的计量单位,标准提供了相应的测试方法,包括仪器设备的选择、测试过程的控制、数据的记录和处理等,以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标准实施的意义
1、提高工作效率
统一的计量单位标准,有助于减少各单位在实际操作中因计量单位不统一而产生的误差,提高工作效率。
2、保障数据准确性
标准的实施,有助于规范计量单位的使用,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为电厂化学水处理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3、促进行业标准化
DL 434-1991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推动电力工业化学水处理领域的标准化建设,提高行业的整体水平。
4、保护环境
准确的计量单位使用,有助于提高电厂化学水处理的效果,降低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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