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L/T 575.3-1999《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3部分:手可及范围与操作区划分》基本信息
标准号:DL/T 575.3-1999
中文名称:《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3部分:手可及范围与操作区划分》
发布日期:2000-02-24
实施日期:2000-07-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提出单位: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归口单位: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自动化研究院
起草单位: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自动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
起草人:童时中、马长山、张锦华、滑东红、刘伟
中国标准分类号:A25人类工效学
DL/T 575.3-1999《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3部分:手可及范围与操作区划分》介绍
DL/T 575.3-1999《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3部分:手可及范围与操作区划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于2000年2月24日发布的一项标准,自2000年7月1日起实施。
一、手可及范围与操作区划分
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的核心是确保操作人员能够在舒适、安全的环境中进行操作。为了实现这一目标,DL/T 575.3-1999标准对控制中心的操作区进行了详细的划分,明确了手可及范围与操作区的划分原则。
1、手可及范围
手可及范围是指操作人员在正常坐姿下,手臂伸直能够触及的范围。标准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将手可及范围划分为三个区域:舒适区、可达区和伸展区。舒适区是指操作人员能够轻松触及的范围,可达区是指需要一定努力才能触及的范围,而伸展区则是需要较大努力才能触及的范围。
2、操作区划分
操作区是指控制中心内用于操作设备和系统的空间。根据操作人员的工作需求,标准将操作区划分为四个主要区域:主要操作区、次要操作区、辅助操作区和监控区。主要操作区是操作人员进行主要操作的区域,次要操作区是用于辅助主要操作的区域,辅助操作区是用于存放辅助设备和工具的区域,而监控区则是用于监控设备和系统运行状态的区域。
二、设计原则与要求
1、设计原则
人体工程学原则:设计应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确保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功能性原则:设计应满足操作人员的工作需求,确保操作区的功能性和实用性。
安全性原则:设计应充分考虑操作安全性,避免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2、设计要求
操作区布局:操作区应根据操作人员的工作流程和设备布局进行合理划分,确保操作的便捷性和高效性。
设备布局:设备应根据操作人员的手可及范围和操作习惯进行布局,确保操作的舒适性和安全性。
空间布局:控制中心的空间布局应充分考虑操作人员的活动范围和操作需求,确保操作空间的充足性和舒适性。
三、实施与监管
为了确保DL/T 575.3-1999标准的有效实施,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的监管,确保设计符合标准要求。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提高控制中心的工作效率和操作安全性。
DL/T 575.3-1999《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3部分:手可及范围与操作区划分》是一项重要的人机工程设计标准,对于提高控制中心的工作效率和操作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遵循该标准的设计原则和要求,可以为操作人员创造一个舒适、安全的操作环境,从而提高控制中心的整体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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