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 241.3-2000《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第3部分:印章图像的数据格式》基本信息
标准号:GA 241.3-2000
中文名称:《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第3部分:印章图像的数据格式》
发布日期:2000-07-05
实施日期:2000-09-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归口单位: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起草人:温忠民、白燕平、廉旭、王瑛玮、喻忠义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社会公共安全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13环保、保健与安全
GA 241.3-2000《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第3部分:印章图像的数据格式》介绍
GA 241.3-2000《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第3部分:印章图像的数据格式》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00年7月5日发布,自2000年9月1日起实施的一项国家标准。
一、印章图像的数据格式
1、图像分辨率:印章图像的分辨率应不小于300dpi,以保证图像的清晰度和可识别性。
2、颜色模式:印章图像应采用黑白或灰度模式,以减少存储空间和提高传输效率。
3、文件格式:印章图像应采用通用的图像文件格式,如JPEG、PNG等,以方便存储和传输。
二、印章图像的采集
1、采集设备:应使用高分辨率的扫描仪或相机进行图像采集,以保证图像的清晰度。
2、采集环境:采集环境应保持恒定,避免光线、温度等因素的影响,以保证图像的稳定性。
3、图像校正:采集后的图像应进行必要的校正,如去噪、对比度调整等,以提高图像的可识别性。
三、印章图像的存储与传输
1、存储介质:印章图像应存储在可靠的存储介质上,如光盘、硬盘等,以防止数据丢失。
2、文件加密:存储的印章图像应进行加密处理,以防止未授权访问和篡改。
3、传输安全:传输印章图像时,应采用安全的传输协议,如SSL、TLS等,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印章图像的应用
1、身份验证:印章图像可用于身份验证,如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等,以提高安全性和便利性。
2、档案管理:印章图像可用于档案管理,如电子档案、电子票据等,以提高档案的存储和管理效率。
3、信息公示:印章图像可用于信息公示,如企业信息、政府公告等,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GA 241.3-2000《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第3部分:印章图像的数据格式》标准为印章图像的采集、存储、传输和应用提供了规范和指导,有助于提高印章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保障印章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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