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N/T 0009.1-2009《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 第1部分:残损鉴定》基本信息
标准号:SN/T 0009.1-2009
中文名称:《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 第1部分:残损鉴定》
发布日期:2009-09-02
实施日期:2010-03-16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提出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钟帮奇、高鹏、蓝宇龙、林海健、刘智春、董志华
SN/T 0009.1-2009《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 第1部分:残损鉴定》介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9年发布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 第1部分:残损鉴定》(以下简称“标准”),并于2010年3月16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
1、术语和定义
标准首先对残损鉴定中的一些关键术语进行了定义和解释,如“残损”、“鉴定”、“鉴定机构”等,为后续内容的理解和应用奠定了基础。
2、鉴定原则
标准明确了残损鉴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合法性等,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鉴定程序
标准详细规定了残损鉴定的具体程序,包括鉴定前的准备工作、鉴定过程中的操作步骤、鉴定结果的记录和报告等,为鉴定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
4、鉴定方法
标准介绍了残损鉴定的多种方法,如视觉检查、测量、测试等,并根据不同商品的特点,推荐了适用的鉴定方法,提高了鉴定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鉴定结果的处理
标准规定了鉴定结果的处理方式,包括鉴定结果的记录、报告、争议处理等,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二、标准的应用范围
标准适用于进出口商品的残损鉴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纺织品、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等各类商品。标准的应用有助于提高残损鉴定的专业性、规范性和一致性,为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三、标准的实施意义
标准的实施,对于规范进出口商品的残损鉴定工作,提高鉴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标准也为检验检疫机构提供了统一的工作指导,有助于提高检验检疫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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