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T 15311.1-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许可证格式 第1部分:进口许可证格式》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15311.1-2008
中文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许可证格式 第1部分:进口许可证格式》
发布日期:2008-06-18
实施日期:2008-11-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商务部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归口单位: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商务部
起草人:胡涵景、孟朱明、李小林、邢立强、史立武、张荫芬、曹新九
中国标准分类号:A13文件格式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60信息技术在运输和贸易中的
GB/T 15311.1-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许可证格式 第1部分:进口许可证格式》介绍
2008年6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GB/T 15311.1-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许可证格式 第1部分:进口许可证格式》(以下简称“标准”),并于2008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许可证的格式要求,适用于所有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个人及其他组织。标准明确了进口许可证的格式、内容、填写要求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为进出口贸易提供了统一的规范。
二、进口许可证的格式与内容
1、进口许可证的纸张要求:标准规定进口许可证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纸张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进口许可证的版面要求:进口许可证的版面应整洁、清晰,文字、数字、符号等应规范、易读。
3、进口许可证的内容要求:标准详细列出了进口许可证应包含的22项内容,包括许可证编号、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收货人名称、收货人地址、进口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金额、价格条款、原产地、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装运日期、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保险责任、保险人、其他约定事项、有效期等。
4、进口许可证的填写要求:标准对进口许可证的填写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文字规范、数字规范、符号规范等。
三、进口许可证的申请与审批
1、进口许可证的申请:企业或个人在进行进口贸易时,应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其授权的部门提交进口许可证申请。
2、进口许可证的审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其授权的部门在收到进口许可证申请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工作。
3、进口许可证的发放:审批通过后,进口许可证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其授权的部门发放给申请人。
四、进口许可证的管理与监督
1、进口许可证的管理:进口许可证的持有者应妥善保管进口许可证,不得擅自涂改、伪造、转让等。
2、进口许可证的监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其授权的部门应对进口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发放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3、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标准规定的行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其授权的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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