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的标准号是:GA/T 461-2019
GA/T 461-2019《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19-06-27发布,并于2019-06-27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起草人是蒋才平、李景华、孙曦、陈珊、牟岳泰、亢洋。
“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介绍
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是公民个人身份证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用于证明持证人的身份信息,因此其技术要求非常严格。在采集过程中,需要保证照片的清晰度和准确性。这通常要求使用高分辨率的摄像设备来拍摄,以确保图像中的细节能够清晰可辨,包括面部特征、肤色、头发颜色等细节。
除了清晰度之外,光线的均匀分布也至关重要。良好的光照条件可以避免产生阴影或反光,这些都可能影响到相片的质量,进而影响识别的准确性。同时,拍摄环境的背景应该是统一的浅色背景,以便于突出人像,并且避免背景对人像产生干扰。
拍摄的姿势也有明确的规定,通常是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要求被摄者的脸部正面对着镜头,表情自然,双眼睁开,不能戴帽子或者其它头饰,除非是出于宗教信仰的需要。这样能确保照片中的脸部特征不被遮挡,方便进行身份验证。所有这些技术要求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身份证上的照片能准确无误地反映出持证人的真实面貌,以便在法律和行政程序中使用。
有检研究院旗下第三方检测报告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