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2/T 1935-2011《非建设用地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规程》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2/T 1935-2011
中文名称:《非建设用地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规程》
发布日期:2011-11-10
实施日期:2012-01-10
发布部门: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32/T 1935-2011《非建设用地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规程》介绍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1年11月10日发布了DB32/T 1935-2011《非建设用地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规程》。该标准自2012年1月10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DB32/T 1935-2011《非建设用地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规程》是由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和指导非建设用地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该标准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非建设用地,包括但不限于农业用地、林业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通过对非建设用地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可以为江苏省的碳排放管理和减排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二、核算对象
根据DB32/T 1935-2011《非建设用地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规程》,核算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农业用地:包括耕地、园地、草地等,主要涉及农业活动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2、林业用地:包括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等,主要涉及林业活动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3、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包括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以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涉及水资源利用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4、交通运输用地:包括道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运输设施用地,主要涉及交通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三、核算方法
DB32/T 1935-2011《非建设用地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规程》规定了以下核算方法:
1、直接测量法:通过实地测量或实验室分析,直接获取温室气体排放数据。
2、排放因子法:根据已有的排放因子数据,结合活动水平数据,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
3、过程模型法:通过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的数学模型,模拟温室气体排放过程,计算排放量。
四、数据来源
在进行非建设用地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时,需要收集和整理以下数据:
1、活动水平数据:包括土地利用类型、面积、作物种植情况、水资源利用情况等。
2、排放因子数据:包括不同类型土地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如CO2、CH4、N2O等。
3、气象数据:包括温度、湿度、风速、风向等,用于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
4、社会经济数据:包括人口、能源消耗、工业生产等,用于计算交通运输用地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五、核算流程
DB32/T 1935-2011《非建设用地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规程》规定了以下核算流程:
1、确定核算范围和对象:明确核算的地理范围和具体的核算对象。
2、收集和整理数据:收集所需的活动水平数据、排放因子数据、气象数据和社会经济数据。
3、选择合适的核算方法: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直接测量法、排放因子法或过程模型法。
4、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根据所选的核算方法,计算出各类非建设用地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5、汇总和报告:将计算结果汇总,并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为政策制定和碳排放管理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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