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1/T 861-2014《行政服务中心视觉识别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1/T 861-2014
中文名称:《行政服务中心视觉识别规范》
发布日期:2014-12-19
实施日期:2015-03-01
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提出单位:上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归口单位:上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起草单位: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马娜、刘荣富、晏绍庆、陈亮、顾君剑、欧阳琴飞
中国标准分类号:A22术语、符号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80.10
DB31/T 861-2014《行政服务中心视觉识别规范》介绍
DB31/T 861-2014《行政服务中心视觉识别规范》是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一项地方性标准,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的视觉识别系统,提升行政服务中心的整体形象。
一、标准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随着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政府与民众沟通的桥梁,其形象和服务质量直接影响着政府形象和民众对政府的评价。因此,制定一套科学、系统的视觉识别规范,对于提升行政服务中心的形象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标准的主要内容
《行政服务中心视觉识别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行政服务中心的标志设计
标准规定了行政服务中心的标志设计应遵循的原则,包括易于识别、易于记忆、具有代表性等。同时,标准还对标志的图形、颜色、字体等具体设计要素进行了规定。
2、行政服务中心的导视系统设计
标准对行政服务中心的导视系统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导视牌的设置、导视图的设计、导视标识的设置等。导视系统的设计应简洁明了,易于理解和使用。
3、行政服务中心的内部环境设计
标准对行政服务中心的内部环境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空间布局、色彩搭配、照明设计等。内部环境设计应注重人性化,为民众提供舒适、便捷的服务环境。
4、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人员形象设计
标准对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人员形象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着装、仪态、语言等。服务人员形象设计应符合职业特点,体现专业、热情、亲切的服务理念。
三、标准的实施和监督
《行政服务中心视觉识别规范》自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标准的贯彻执行。
四、标准的意义和影响
《行政服务中心视觉识别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升行政服务中心的形象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规范的视觉识别系统有助于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的辨识度和美誉度,增强民众对政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规范的内部环境和服务人员形象设计,有助于营造舒适、便捷的服务环境,提高民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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