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T 36700.2-2018《化学品 水生环境危害分类指导 第2部分:统一分类方法》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36700.2-2018
中文名称:《化学品 水生环境危害分类指导 第2部分:统一分类方法》
发布日期:2018-09-17
实施日期:2019-04-01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归口单位: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北京国石安康科技有限公司、汉邦(江阴)石化有限公司
起草人:温劲松、卢玲、季汝武、汪蓉、张蕾、卞学东、张梦莎、王馨晨、孙昊、杨琨、曹梦然、范宾、余刚、黄俊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00危险品防护
GB/T 36700.2-2018《化学品 水生环境危害分类指导 第2部分:统一分类方法》介绍
GB/T 36700.2-2018《化学品 水生环境危害分类指导 第2部分:统一分类方法》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的一项国家标准。该标准于2018年9月17日发布,并从2019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GB/T 36700.2-2018标准主要适用于化学品对水生环境的危害分类。具体包括:
1、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等环节;
2、化学品对水生生物的急性和慢性毒性;
3、化学品对水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的影响。
二、标准主要内容
1、术语和定义
标准明确了“水生环境”、“危害分类”、“统一分类方法”等关键术语的定义,为后续分类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基础。
2、分类原则
标准提出了化学品水生环境危害分类的基本原则,包括:
a. 基于科学依据的分类;
b. 考虑化学品的毒性、生物富集性和环境持久性;
c. 考虑化学品的生产、使用、排放等环节对水生环境的影响。
3、分类方法
标准提供了化学品水生环境危害分类的具体方法,包括:
a. 急性毒性分类:根据化学品对水生生物的急性毒性数据,将其分为不同的毒性等级;
b. 慢性毒性分类:根据化学品对水生生物的慢性毒性数据,将其分为不同的毒性等级;
c. 生物富集性和环境持久性分类:根据化学品的生物富集性和环境持久性数据,将其分为不同的等级。
4、分类结果的应用
标准指出,化学品水生环境危害分类结果应用于:
a. 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环境管理和风险评估;
b. 化学品的排放标准制定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c. 化学品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政策制定。
三、标准的意义
GB/T 36700.2-2018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高化学品行业的环保意识,规范化学品生产、使用和排放的环境管理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统一的分类方法,有助于企业和监管部门更准确地评估化学品对水生环境的危害,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保障水生生态环境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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