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14621-2011《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14621-2011
中文名称:《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
发布日期:2011-05-12
实施日期:2011-10-01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归口单位:环境保护部
起草单位: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Z64流动污染源排放标准
GB 14621-2011《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介绍
《GB 14621-201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是由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于2011年5月12日发布,并于2011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包括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这些车辆在生产、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其排气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限值。
二、排放限值规定
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在怠速状态下的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具体限值如下:
1、一氧化碳(CO):不大于1.5%(体积分数);
2、碳氢化合物(HC):不大于1.0%(体积分数);
3、氮氧化物(NOx):不大于0.15%(体积分数)。
这些限值旨在控制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在怠速状态下的污染物排放,以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三、测量方法
标准规定了采用双怠速法测量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的方法。具体步骤如下:
1、将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放置在平坦的地面上,确保车辆稳定;
2、启动车辆,使其达到正常工作温度;
3、将车辆置于怠速状态,测量怠速转速;
4、将车辆置于高怠速状态,测量高怠速转速;
5、在怠速和高怠速状态下,分别测量排气污染物排放浓度;
6、根据测量结果,计算排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双怠速法是一种简单、快速、准确的测量方法,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排气污染物排放检测。
四、标准实施意义
GB 14621-2011标准的实施,对于规范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排气污染物排放,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保护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实施该标准,可以促进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污染物排放,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标准执行要求
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生产企业、销售商和使用者,应严格按照GB 14621-2011标准的要求,确保车辆的排气污染物排放符合规定的限值。环保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应加强对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管,确保标准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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