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N/T 1828.13-2013《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13部分:易燃液体》基本信息
标准号:SN/T 1828.13-2013
中文名称:《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13部分:易燃液体》
发布日期:2013-11-06
实施日期:2014-06-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归口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刘绍从、李学洋、高建、吕刚、王娜、张凌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55.180.01货运调运综合
SN/T 1828.13-2013《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13部分:易燃液体》介绍
SN/T 1828.13-2013标准是对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的第13部分,专门针对易燃液体的分类和试验方法进行规定。该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发布日期为2013年11月6日,并于2014年6月1日正式实施。
一、易燃液体的分类
根据易燃液体的闪点和燃点,标准将其分为三类:
1、第1类:闪点低于-18℃的液体;
2、第2类:闪点在-18℃至23℃之间的液体;
3、第3类:闪点高于23℃的液体。
二、试验方法
标准规定了易燃液体的试验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闪点测定:采用闭杯法测定易燃液体的闪点;
2、燃点测定:采用点燃法测定易燃液体的燃点;
3、其他试验:根据易燃液体的特性,可能还需要进行其他相关试验,如粘度、密度等。
三、试验条件
标准对试验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主要包括:
1、环境条件:试验应在室温下进行,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2、仪器设备:使用符合标准的仪器设备进行试验;
3、样品准备:样品应均匀、无杂质,且应在试验前充分混合。
四、试验结果的判定
标准对试验结果的判定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包括:
1、闪点和燃点的测定结果应准确到0.1℃;
2、试验结果应与标准规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对比,以确定易燃液体的类别;
3、对于试验结果存在争议的情况,应进行复检。
五、标准的意义
SN/T 1828.13-2013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易燃液体的分类和试验方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出口危险货物的安全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有助于降低安全风险。规范了易燃液体的试验方法和条件,提高了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促进了贸易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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