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N/T 2349-2009《国际海港水域肠道致病菌监测规程》基本信息
标准号:SN/T 2349-2009
中文名称:《国际海港水域肠道致病菌监测规程》
发布日期:2009-07-07
实施日期:2010-01-16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提出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珠海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珠海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起草人:杨泽、李俊成、涂承宁、朱玉兰、丁永健、周建青等
SN/T 2349-2009《国际海港水域肠道致病菌监测规程》介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国际海港水域肠道致病菌监测规程》于2009年7月7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发布,并于2010年1月16日正式实施。
一、监测目的与范围
《规程》明确了监测的目的,即通过对国际海港水域中肠道致病菌的监测,评估水质状况,预防和控制水传播疾病,保护人民健康。监测范围涵盖了所有国际海港水域,包括但不限于港口、码头、泊位等水域。
二、监测项目与方法
《规程》规定了具体的监测项目,包括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等肠道致病菌。这些项目的选择基于它们在水传播疾病中的重要性和监测的可行性。同时,《规程》详细描述了监测方法,包括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和分析等步骤,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监测频率与结果评估
《规程》对监测频率做出了规定,要求根据海港水域的使用情况和卫生状况,定期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的评估则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对水质进行分类,并采取相应的卫生管理措施。
四、质量控制与记录
为了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规程》强调了质量控制的重要性。监测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质量控制措施,如使用标准样品、进行平行样品分析等。《规程》要求对监测活动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监测时间、地点、方法、结果等,以便于追溯和审核。
五、标准的意义与影响
《规程》的实施对于提升我国国际海港水域卫生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有助于及时发现和控制水传播疾病的风险,还有助于提高海港水域的卫生标准,保障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这一标准的实施也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卫生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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