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65/T 3273-2011《降水量级别》基本信息
标准号:DB65/T 3273-2011
中文名称:《降水量级别》
发布日期:2011-08-15
实施日期:2011-09-15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DB65/T 3273-2011《降水量级别》介绍
DB65/T 3273-2011《降水量级别》是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定降水量的分类、观测方法和评价标准。该标准自2011年9月15日起正式实施,为新疆地区的降水量观测和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一、降水量分类
标准将降水量分为五个级别,分别是:
1、微量降水:降水量小于0.1毫米。
2、小雨:降水量在0.1毫米至10毫米之间。
3、中雨:降水量在10毫米至25毫米之间。
4、大雨:降水量在25毫米至50毫米之间。
5、暴雨:降水量大于50毫米。
这种分类有助于对降水量进行更为细致的划分,便于气象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更精确的气象预报和水资源管理。
二、观测方法
DB65/T 3273-2011标准对降水量的观测方法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
1、观测仪器:使用标准降水量计或雨量计进行观测。
2、观测频率:每日至少观测一次,以24小时为一个观测周期。
3、数据记录:观测数据应准确记录,并及时上报至相关部门。
这些规定确保了降水量观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降水量评价和管理提供了坚实基础。
三、评价标准
标准还对降水量的评价标准进行了规定,主要包括:
1、降水量评价:根据降水量级别,评价降水对农业生产、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2、干旱预警:当连续多日降水量低于微量降水时,应发布干旱预警。
3、洪水预警:当降水量达到暴雨级别时,应发布洪水预警。
这些评价标准有助于及时发现和应对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标准的意义
DB65/T 3273-2011《降水量级别》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新疆地区的气象观测、水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提高了降水量观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还为气象预报、水资源规划和防灾减灾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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