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Y/T 930-2006《饲料级甲酸》基本信息
标准号:NY/T 930-2006
中文名称:《饲料级甲酸》
发布日期:2006-07-10
实施日期:2006-10-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归口单位: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委员会
起草单位:农业部饲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成都)、拜耳(四川)动物保健有限公司
起草人:高庆军、廖峰、张宇红、陈红
中国标准分类号:B46畜禽饲料与添加剂
国际标准分类号:65.120饲料
NY/T 930-2006《饲料级甲酸》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于2006年7月10日发布了NY/T 930-2006《饲料级甲酸》标准,并自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
一、标准制定背景
饲料级甲酸是一种重要的饲料添加剂,具有调节饲料酸度、抑制有害微生物生长、促进动物消化吸收等多种功能。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饲料级甲酸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给畜牧业生产带来了一定的风险。为保障饲料安全,提高饲料质量,NY/T 930-2006《饲料级甲酸》标准的制定应运而生。
二、标准规定内容
1、产品分类
NY/T 930-2006标准将饲料级甲酸分为两类:一类为食品级甲酸,另一类为工业级甲酸。食品级甲酸主要用于饲料添加剂,而工业级甲酸则用于其他领域。
2、技术要求
标准对饲料级甲酸的技术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甲酸的含量不得低于98%;重金属含量、砷含量、氟含量等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标准要求;产品还应符合无异味、无异物等感官要求。
3、检验方法
NY/T 930-2006标准规定了饲料级甲酸的检验方法,包括甲酸含量的测定、重金属含量的测定、砷含量的测定、氟含量的测定等。这些检验方法为饲料级甲酸的质量控制提供了科学依据。
4、包装、标识和储存
标准对饲料级甲酸的包装、标识和储存也提出了具体要求。产品应采用无毒、无味、防潮的包装材料,并在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等级、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产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
5、运输和销售
饲料级甲酸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雨淋、日晒,防止污染和破损。销售时,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明确产品用途、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三、标准实施意义
NY/T 930-2006《饲料级甲酸》标准的实施,对于规范饲料级甲酸的生产、使用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提高饲料级甲酸的产品质量,保障畜牧业的健康发展;有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有助于推动饲料工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促进饲料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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