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22/T 1514-2011《机关工作人员公务礼仪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B22/T 1514-2011
中文名称:《机关工作人员公务礼仪规范》
发布日期:2011-06-01
实施日期:2011-09-01
发布部门: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22/T 1514-2011《机关工作人员公务礼仪规范》介绍
DB22/T 1514-2011《机关工作人员公务礼仪规范》是一项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1年6月1日发布的省级地方标准。该标准自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规范吉林省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的行为举止,提升公务人员形象,促进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一、适用范围
该标准主要适用于吉林省各级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的行为礼仪。包括但不限于会议、接待、拜访、座谈、商务洽谈等场合。同时,该标准也适用于其他需要遵循公务礼仪的场合。
二、主要内容
1、仪容仪表
标准规定了公务人员在公务活动中的着装要求,包括衣着整洁、颜色搭配、饰品佩戴等方面。同时,还对仪容仪表的整洁度、发型、妆容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2、言谈举止
标准对公务人员的言谈举止进行了规范,包括语言文明、礼貌用语、尊重他人、倾听沟通等方面。要求公务人员在公务活动中,要保持谦逊有礼、尊重他人,避免使用粗俗、侮辱性语言。
3、行为规范
标准对公务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了明确,包括遵守时间、尊重他人、遵守纪律、保持秩序等方面。要求公务人员在公务活动中,要遵守时间规定,不迟到、早退;尊重他人的意见和建议,不随意打断他人发言;遵守会议纪律,不随意走动、接打电话等。
4、接待礼仪
标准对公务接待活动进行了规范,包括接待准备、接待流程、接待礼仪等方面。要求公务人员在接待活动中,要做好接待准备,提前了解来宾信息;按照接待流程进行接待,确保接待活动的顺利进行;遵守接待礼仪,尊重来宾,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5、会议礼仪
标准对公务会议活动进行了规范,包括会议准备、会议流程、会议礼仪等方面。要求公务人员在会议活动中,要做好会议准备,提前了解会议议题、参会人员等信息;按照会议流程进行会议,确保会议活动的顺利进行;遵守会议礼仪,尊重主持人和发言人,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实施意义
1、提升公务人员形象
通过规范公务人员的礼仪行为,有助于提升公务人员的整体形象,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2、促进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规范公务礼仪,有助于提高公务活动的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3、增强公务人员的职业素养
通过学习和实践公务礼仪规范,有助于增强公务人员的职业素养,提高职业能力和水平。
4、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公务礼仪规范的实施,有助于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和实践。
DB22/T 1514-2011《机关工作人员公务礼仪规范》的实施,对于提升吉林省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务礼仪水平,促进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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