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N/T 4346.8-2015《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技术规范 第8部分:实验室检测》基本信息
标准号:SN/T 4346.8-2015
中文名称:《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技术规范 第8部分:实验室检测》
发布日期:2015-12-04
实施日期:2016-07-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SN/T 4346.8-2015《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技术规范 第8部分:实验室检测》介绍
《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技术规范 第8部分:实验室检测》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5年12月4日发布,并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一项国家标准。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国境口岸对烈性接触性传染病进行实验室检测的全过程,包括样本的采集、保存、运输、检测以及结果的报告等环节。同时,本标准也适用于对实验室检测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考核。
二、实验室检测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多种实验室检测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1、病毒核酸检测:采用实时荧光定量PCR等方法,对疑似病例的样本进行病毒核酸检测。
2、血清学检测:通过ELISA、免疫荧光等方法,检测疑似病例的血清样本中的抗体水平。
3、病原微生物分离培养:对疑似病例的样本进行病原微生物的分离和培养,以确定病原体种类。
4、基因测序:对疑似病例的病毒样本进行基因测序,以获取病毒的基因信息。
三、实验室检测程序
1、样本采集:本标准对样本采集的方法、数量和类型进行了规定,确保样本的代表性和可靠性。
2、样本保存与运输:对样本的保存条件、时间以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进行了明确,以保证样本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3、实验室检测流程:规定了实验室检测的具体步骤和方法,包括样本的预处理、检测方法的选择和结果的判断等。
4、结果报告:对检测结果的报告形式、内容和时限进行了规定,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实验室检测要求
1、实验室资质:要求实验室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如设备、人员和环境等。
2、检测人员资质:规定了检测人员的资质要求,如专业背景、培训经历和考核标准等。
3、质量控制:对实验室检测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方法和标准进行了规定,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信息记录与追溯:要求实验室对检测过程中的关键信息进行记录,并建立追溯机制,以便于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查找原因。
五、标准意义
本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高我国国境口岸卫生检疫工作的水平,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实验室检测的方法和程序,可以有效地提高检测的准确性和效率,及时发现和控制烈性接触性传染病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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