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Y/T 1518-2007《袋装生咖啡 取样》基本信息
标准号:NY/T 1518-2007
中文名称:《袋装生咖啡 取样》
发布日期:2007-12-18
实施日期:2008-03-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垦局
归口单位:农业部全国热带作物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云南省农垦局、云南咖啡厂、云南省德宏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
起草人:陈民、陈成海、周仕峥、王木荣、李文伟
中国标准分类号:B35烟草、饮料作物与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67.140.20咖啡和咖啡代用品
NY/T 1518-2007《袋装生咖啡 取样》介绍
NY/T 1518-2007《袋装生咖啡 取样》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在2007年12月18日发布的一项标准,自200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NY/T 1518-2007《袋装生咖啡 取样》标准适用于袋装生咖啡的取样过程,包括咖啡豆、咖啡粉等所有袋装生咖啡产品。这一标准不仅适用于国内生产和销售的咖啡产品,也适用于进口咖啡产品的取样。
二、取样原则
根据NY/T 1518-2007标准,取样应遵循以下原则:
1、代表性:取样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整批咖啡的品质。
2、随机性:取样应随机进行,避免人为因素影响取样结果。
3、重复性:取样过程应具有可重复性,以确保取样结果的稳定性。
三、取样方法
NY/T 1518-2007标准规定了以下几种取样方法:
1、批量取样:对于大批量的咖啡产品,应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取样。
2、分层取样:对于不同层次的咖啡产品,应分别进行取样,以确保取样的均匀性。
3、多点取样:对于同一批次的咖啡产品,应在不同位置进行多点取样,以提高取样的准确性。
四、取样设备
标准中对取样设备也进行了规定,要求取样设备应具备以下特点:
1、清洁:取样设备应保持清洁,避免污染咖啡样品。
2、无害:取样设备应使用对咖啡品质无害的材料制成。
3、精确:取样设备应具备一定的精确度,以确保取样量的准确。
五、取样记录
NY/T 1518-2007标准要求在取样过程中,应详细记录以下信息:
1、取样时间:记录取样的具体时间。
2、取样地点:记录取样的具体位置。
3、取样数量:记录每次取样的具体数量。
4、取样人员:记录取样的执行人员。
六、样品保存
取样后的样品应妥善保存,以备后续的品质检测。标准中对样品保存提出了以下要求:
1、密封保存:样品应密封保存,避免受潮、受光等影响。
2、标识清晰:样品应有清晰的标识,包括取样时间、取样地点等信息。
3、保存环境:样品应存放在适宜的环境中,避免高温、高湿等不利条件。
NY/T 1518-2007《袋装生咖啡 取样》标准的制定,为我国咖啡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通过规范取样流程,确保了咖啡品质的稳定性和一致性,有助于提升我国咖啡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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