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用微波设备附件的通用要求”的标准号是:YY 0899-2020
YY 0899-2020《医用微波设备附件的通用要求》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0-06-30发布,并于2022-06-0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康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柯惠(中国)医疗器材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市顺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安阳市翔宇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起草人是段乔峰、叶明旸、刘辉、贾若贤、唐淑君、李明华、李飞。
“医用微波设备附件的通用要求”介绍
医用微波设备附件的通用要求主要包括对安全性、功能性以及兼容性的严格规定。在安全性方面,这些附件必须符合相应的医疗级标准,确保在临床应用中不会对患者和操作人员构成任何风险。比如,它们应当具备足够的电气安全性能,防止漏电和电磁干扰,并且材料应为无毒性的医学用材,以减少过敏或其它不良反应的可能性。
功能性也是医用微波设备附件需要满足的重要通用要求。配件应设计得能够高效且准确地传输、控制或利用微波能量,以满足不同治疗和诊断程序的需求。例如,对于用于微波消融的设备附件来说,其必须能够在精确的频率下稳定工作,确保治疗过程的一致性和可靠性。兼容性同样不可忽视,这些附件要能与各种型号的医用微波主体设备无缝连接,同时保持操作上的便捷性和灵活性。
为了便于维护和管理,医用微波设备附件还通常要求有易于清洗和消毒的特性,以符合医院和诊所的卫生标准。它们的耐久性也应足够好,以承受重复使用和频繁操作的需要,保证设备的长期有效性和经济性。
有检研究院旗下第三方检测报告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