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N/T 4330-2015《进境水果检疫处理一般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SN/T 4330-2015
中文名称:《进境水果检疫处理一般要求》
发布日期:2015-09-02
实施日期:2016-04-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SN/T 4330-2015《进境水果检疫处理一般要求》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发布了SN/T 4330-2015《进境水果检疫处理一般要求》,并于2016年4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本标准旨在明确进境水果检疫处理的基本原则、方法和要求,以确保进境水果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它涵盖了进境水果的检疫处理流程、设施设备要求、处理方法、质量控制以及记录和报告等方面的内容。
二、基本原则
本标准强调了进境水果检疫处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1、保护国家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
2、遵循科学、合理、有效的处理方法。
3、确保处理过程的可追溯性和透明度。
三、设施设备要求
为了保障检疫处理的有效性,本标准对设施设备提出了具体要求:
1、处理场所应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和适宜的环境。
2、设备和工具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四、处理方法
本标准详细规定了进境水果的检疫处理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1、物理处理,如清洗、热处理等。
2、化学处理,如使用特定的药剂进行消毒。
3、生物处理,如使用特定的生物制剂。
五、质量控制
为了确保处理效果,本标准强调了质量控制的重要性:
1、应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2、定期对处理效果进行评估和验证。
3、对处理过程中的异常情况进行及时处理。
六、记录和报告
本标准要求对进境水果的检疫处理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并在必要时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
1、记录应包括处理过程、时间、方法和结果等信息。
2、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在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七、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明确了实施和监督的责任主体:
1、进境水果的检疫处理应由具备资质的机构或个人执行。
2、总局负责本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3、各级检验检疫机构负责监督本标准的实施情况。
SN/T 4330-2015《进境水果检疫处理一般要求》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进境水果的检疫处理工作,保障国家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和相关企业应严格按照本标准执行,确保进境水果的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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