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T 1755-2020《安全防范 人脸识别应用 人证核验设备通用技术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GA/T 1755-2020
中文名称:《安全防范 人脸识别应用 人证核验设备通用技术要求》
发布日期:2020-11-06
实施日期:2021-05-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人体生物特征识别应用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0/SC2)
归口单位: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人体生物特征识别应用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0/SC2)
起草单位: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西湖大学、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广州像素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振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控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骏聿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公安厅、北京深醒科技有限公
起草人:刘彩霞、谢芳艺、赵源、程莎莎、刘军、李子青、赵建国、姚若光、时跃明、曾文斌、陈书楷、白雪松、秦红发、杜云鹏
中国标准分类号:A91安全防范报警系统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10犯罪行为防范
GA/T 1755-2020《安全防范 人脸识别应用 人证核验设备通用技术要求》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了GA/T 1755-2020《安全防范 人脸识别应用 人证核验设备通用技术要求》,并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本标准规定了人证核验设备在安全防范领域的通用技术要求,旨在确保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能够满足安全、准确、高效的需求。标准涵盖了设备的技术性能、安全性能、可靠性能、环境适应性、电磁兼容性、软件质量等多个方面。
二、技术性能要求
1、人脸识别算法
标准要求人脸识别算法必须具备高准确性和稳定性,能够适应不同光线、角度和表情的变化。算法的识别率应达到一定的标准,以确保在实际应用中的有效性。
2、人证核验流程
人证核验流程应简洁明了,易于操作。标准规定了核验流程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人脸图像采集、特征提取、比对和结果输出。
3、设备性能
设备应具备快速响应的能力,以适应各种应用场景的需求。设备还应具备一定的抗干扰能力,确保在复杂环境下的稳定运行。
三、安全性能要求
1、数据保护
标准强调了对人脸数据的保护,要求设备在存储、传输和处理人脸数据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数据泄露或被未授权访问。
2、防篡改
为了防止人脸识别系统被篡改或欺骗,标准规定了设备应具备一定的防篡改能力,如活体检测功能,以确保核验过程的真实性。
四、可靠性能要求
1、耐用性
设备应具备良好的耐用性,能够在各种环境下长时间稳定运行,减少故障率。
2、维护性
标准要求设备的设计应便于维护和升级,以适应技术发展和应用需求的变化。
五、环境适应性要求
1、温度和湿度
设备应在规定的温度和湿度范围内正常工作,以适应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
2、防尘防水
设备应具备一定的防尘防水能力,以适应户外或特殊环境的应用。
六、电磁兼容性要求
1、抗干扰
设备应具备良好的抗电磁干扰能力,以保证在复杂电磁环境下的稳定运行。
2、辐射
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电磁辐射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保护使用者的健康。
七、软件质量要求
1、功能性
软件应具备完整的功能,能够满足用户的需求。
2、易用性
软件应易于操作,用户界面友好,便于用户理解和使用。
3、稳定性
软件应具备高稳定性,能够长时间稳定运行,减少故障发生。
GA/T 1755-2020《安全防范 人脸识别应用 人证核验设备通用技术要求》的发布和实施,为人脸识别技术在安全防范领域的应用提供了明确的技术指导和规范。通过遵循这一标准,相关企业和个人可以确保人脸识别技术的安全、准确和高效应用,同时也为保护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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