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R/T 0227-2021《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基本信息
标准号:JR/T 0227-2021
中文名称:《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
发布日期:2021-07-22
实施日期:2021-07-22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提出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归口单位: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0)
起草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等
起草人:殷红、雷曜、吴蔚、杨娉、管晓明、张海燕、王湃涵、陈阳、贾其容、肖斯锐、潘中宁、赵梦然、向飞、宗天华、耿艺宸、袁田、郭思彤
中国标准分类号:A11金融、保险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60金融、银行、货币体系、保险
JR/T 0227-2021《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介绍
中国人民银行于2021年7月22日发布了《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指南》的适用范围
《指南》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所有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这意味着所有在中国境内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都需要遵循《指南》的要求,进行环境信息披露。
二、《指南》的主要内容
《指南》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总则、环境信息披露内容、环境信息披露方式、环境信息披露频率和附则。以下是对各部分内容的详细解读:
1、总则
总则部分明确了《指南》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指南》旨在规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行为,提高环境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促进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支持绿色金融和可持续发展。
2、环境信息披露内容
环境信息披露内容包括金融机构的基本情况、环境政策和目标、环境风险管理、环境绩效、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环境信息披露的监督和管理等。金融机构需要根据自身业务特点,披露与环境相关的信息。
3、环境信息披露方式
金融机构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环境信息披露:年度报告、社会责任报告、专项报告、临时报告等。同时,金融机构还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发布会、投资者说明会等方式,主动公开环境信息。
4、环境信息披露频率
金融机构需要定期披露环境信息,至少每年一次。同时,对于重大环境事件,金融机构需要及时进行披露。
5、附则
附则部分明确了《指南》的解释权和实施细则的制定。《指南》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三、《指南》的意义
《指南》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推动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具有重要意义。规范了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了环境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可信度。有助于金融机构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支持绿色金融和可持续发展。有助于监管部门加强对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的监督和管理,提高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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