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沙门氏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的标准号是:WS/T 13-1996
WS/T 13-1996《沙门氏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1996-10-14发布,并于2000-05-0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起草人是周桂莲。
“沙门氏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介绍
沙门氏菌是一种常见的食物中毒的病原体,其诊断标准主要依据临床表现、流行病学史以及实验室检测结果。当患者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后,应询问是否进食了未煮熟或可能被污染的食物。若疑似食物中毒,应及时送检可疑食物样本和患者的排泄物进行微生物培养和检测,以便确认是否存在沙门氏菌感染。
处理原则方面,首先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并对患者进行支持性治疗,如补充水分和电解质来预防脱水。严重病例可能需要抗生素治疗,但应根据病原学结果选用敏感药物。同时,需要对患者进行隔离以避免疾病的进一步传播。对于食物来源和加工环节,也应进行调查和整改,避免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沙门氏菌食物中毒的诊断基于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测的结果,而处理则包括停食、支持性治疗以及必要时的抗生素使用,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疾病的传播和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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