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 293-2003《农村水电站优化运行导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SL 293-2003
中文名称:《农村水电站优化运行导则》
发布日期:2003-12-22
实施日期:2004-04-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起草单位:河海大学
起草人:李训铭、蔡付林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P59水电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号:271.140
SL 293-2003《农村水电站优化运行导则》介绍
《农村水电站优化运行导则》(SL 293-2003)是一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制定并发布的重要标准,自2004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SL 293-2003标准涵盖了农村水电站的运行管理、设备维护、安全监督、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明确了农村水电站优化运行的基本要求和操作方法。这一标准不仅提高了农村水电站的经济效益,还有助于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于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二、运行管理规定
1、运行计划制定
标准要求农村水电站应根据水文气象条件、设备状况、用电需求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运行计划。运行计划应包括发电、调峰、蓄水、防洪等多个方面,以实现水资源的最优配置。
2、运行调度
农村水电站应建立健全运行调度制度,确保电站运行的有序性和高效性。调度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电站安全稳定运行。
3、运行记录
标准规定农村水电站应建立完善的运行记录制度,记录电站的运行状态、设备运行情况、故障处理等信息。这些记录对于电站的运行分析、故障诊断和设备维护具有重要作用。
三、设备维护与安全监督
1、设备维护
SL 293-2003标准强调农村水电站应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维护工作应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等,以及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试验。
2、安全监督
农村水电站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督制度,加强对电站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安全监督工作应包括对设备运行状况的监控、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的检查、对安全隐患的排查等。
四、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1、环境保护
标准要求农村水电站在运行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这包括合理控制水库水位、减少废水排放、保护水生生物等。
2、可持续发展
SL 293-2003标准强调农村水电站应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合理利用水资源,保障电站的长期稳定运行。这包括优化电站设计、提高设备效率、加强水资源管理等。
SL 293-2003《农村水电站优化运行导则》为农村水电站的运行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有助于提高农村水电站的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同时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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