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23/T 1710-2016《家庭式清洁服务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B23/T 1710-2016
中文名称:《家庭式清洁服务规范》
发布日期:2016-02-16
实施日期:2016-03-16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30消费者服务
DB23/T 1710-2016《家庭式清洁服务规范》介绍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6年2月16日发布了DB23/T 1710-2016《家庭式清洁服务规范》,并于2016年3月16日正式实施。
一、《规范》的适用范围
《规范》适用于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家庭式清洁服务的企业和个人。这包括但不限于家庭保洁、家具保养、家电清洗等服务项目。《规范》的制定旨在引导和规范家庭式清洁服务市场,提升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服务提供者的基本要求
1、资质要求:服务提供者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书,确保其经营活动的合法性。
2、人员要求: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健康证明,以保证服务质量和消费者健康安全。
3、设备与材料:服务提供者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清洁设备和环保型清洁剂,确保清洁效果和环境保护。
4、服务流程: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完善的服务流程,包括预约、上门服务、服务后评价等环节,以提高服务效率和消费者满意度。
三、服务内容与标准
1、家庭保洁:包括地面、墙面、家具、家电等的清洁,以及垃圾清理和分类。
2、家具保养:对家具进行定期保养,包括清洁、打蜡、抛光等,以延长家具使用寿命。
3、家电清洗:对家用电器进行专业清洗,包括空调、冰箱、洗衣机等,以保证家电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4、定制服务:根据消费者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清洁服务,如宠物毛发清理、特殊污渍处理等。
四、服务质量与评价
1、服务标准:《规范》明确了家庭式清洁服务的服务质量标准,包括清洁效果、服务时间、服务态度等。
2、服务评价:消费者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对服务进行评价,服务提供者应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改进。
3、投诉处理:《规范》要求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的问题和纠纷。
五、监督管理
1、监管部门: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家庭式清洁服务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2、监督检查:监管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服务符合《规范》要求。
3、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规范》的服务提供者,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DB23/T 1710-2016《家庭式清洁服务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黑龙江省家庭式清洁服务市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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