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T 123-2009《海域使用分类》基本信息
标准号:HY/T 123-2009
中文名称:《海域使用分类》
发布日期:2009-03-23
实施日期:2009-05-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局
提出单位:国家海洋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司
归口单位: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3)
起草单位:天津师范大学、国家海洋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司、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起草人:刘百桥、阿东、李文君、李巧稚、张绍丽、徐伟、朱凌、毛会悦、刘利东
中国标准分类号:A24分类编码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35.040
HY/T 123-2009《海域使用分类》介绍
HY/T 123-2009《海域使用分类》是中国国家海洋局于2009年3月23日发布的一项标准,自200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内容
1、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的使用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渔业、交通运输、旅游、能源开发、环境保护等。
2、分类原则
标准规定了海域使用的分类原则,包括科学性、系统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科学性要求分类应基于海域的自然特征和使用功能;系统性要求分类应具有内在联系和层次性;实用性要求分类应满足海域使用管理的需要;可操作性要求分类应便于实施和监督。
3、分类体系
标准建立了海域使用的分类体系,将海域使用分为一级分类和二级分类。一级分类包括渔业用海、交通运输用海、旅游娱乐用海、海底工程用海、能源开发用海、环境保护用海等六大类。二级分类则对一级分类进行细分,如渔业用海下分为养殖用海、捕捞用海等。
4、分类依据
标准明确了海域使用的分类依据,包括海域的自然特征、使用目的、使用方式、使用强度等。自然特征包括海域的地理位置、水深、水质等;使用目的包括生产、生活、科研等;使用方式包括固定式、移动式、漂浮式等;使用强度包括高强度、中强度、低强度等。
5、分类管理
标准提出了海域使用的分类管理要求,包括海域使用许可、海域使用权属、海域使用监督等。海域使用许可要求海域使用单位或个人应依法申请许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海域;海域使用权属要求明确海域使用的权属关系,保障海域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海域使用监督要求加强海域使用的监督检查,防止海域资源的破坏和浪费。
二、实施意义
HY/T 123-2009《海域使用分类》的实施,对于规范海域使用活动,保护海域生态环境,促进海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海域使用的分类,可以更好地进行海域使用规划和管理,避免海域资源的无序开发和过度利用。同时,该标准也为海域使用权属的明确和海域使用监督提供了依据,有利于维护海域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海域使用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有检研究院旗下第三方检测报告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