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B/T 2923-2007《狐狸毛皮》基本信息
标准号:QB/T 2923-2007
中文名称:《狐狸毛皮》
发布日期:2007-12-03
实施日期:2008-06-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归口单位:全国皮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北京泛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
起草人:郑超斌、董胜选、袁红福、李铁峰、田庆国、韦娜
中国标准分类号:Y46毛皮、皮革
国际标准分类号:59.140.30皮革和裘皮
QB/T 2923-2007《狐狸毛皮》介绍
QB/T 2923-2007《狐狸毛皮》标准于2007年12月3日发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分类和要求
1、分类
根据标准,狐狸毛皮按照毛皮的厚度、毛密度、毛色和毛质等特征进行分类。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特级:毛皮厚实、毛密度高、毛色鲜艳、毛质柔顺;
一级:毛皮较厚、毛密度较高、毛色较鲜艳、毛质较柔顺;
二级:毛皮适中、毛密度一般、毛色一般、毛质一般;
三级:毛皮较薄、毛密度较低、毛色较暗淡、毛质较粗糙。
2、要求
标准对狐狸毛皮的质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包括:
毛皮颜色应均匀一致,无明显色差;
毛皮表面应无明显损伤、疤痕、脱毛等缺陷;
毛皮的毛根应无明显松动、脱落现象;
毛皮的尺寸、形状应符合规定要求。
二、试验方法
为了确保狐狸毛皮的质量,标准规定了一系列试验方法,包括:
毛皮厚度的测定;
毛密度的测定;
毛色、毛质的评定;
毛皮尺寸、形状的测量;
毛皮缺陷的检查。
三、检验规则
标准对狐狸毛皮的检验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包括:
产品应逐张进行检验;
检验应在自然光下进行;
对不合格产品应进行返工或报废处理。
四、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标志
产品应附有标签,标明产品名称、等级、生产日期、生产单位等信息。
2、包装
产品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保护毛皮不受损伤。
3、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挤压、摩擦等损伤,确保毛皮的完好。
4、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避免潮湿、高温等不利条件。
QB/T 2923-2007《狐狸毛皮》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狐狸毛皮市场、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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