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 1801.2-2022《国家战略储备库反恐怖防范要求 第2部分:通用仓库》基本信息
标准号:GA 1801.2-2022
中文名称:《国家战略储备库反恐怖防范要求 第2部分:通用仓库》
发布日期:2022-12-28
实施日期:2023-07-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归口单位: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0)
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储备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中心、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中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储备物资管理处
起草人:高寿峰、李梦璐、葛宁、吴祥星、周凯、张宗远、杨玉波、鲁继通、刘旭、邢更力、付伟铮、施晓勇、肖瑞林、张啸
中国标准分类号:A91安全防范报警系统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10犯罪行为防范
GA 1801.2-2022《国家战略储备库反恐怖防范要求 第2部分:通用仓库》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22年12月28日发布了GA 1801.2-2022《国家战略储备库反恐怖防范要求 第2部分:通用仓库》,并将于2023年7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战略储备库中的通用仓库,包括但不限于粮食储备库、能源储备库、物资储备库等。这些仓库作为国家战略储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防范至关重要。
二、标准的主要内容
1、防范目标
本标准明确了国家战略储备库反恐怖防范的总体目标,即确保仓库的安全稳定,防止恐怖袭击和破坏活动,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2、防范原则
本标准提出了反恐怖防范的基本原则,包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技支撑、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等,为仓库的安全管理提供了指导。
3、防范措施
本标准规定了一系列具体的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仓库的物理防护,如围墙、大门、监控设备等;
仓库的人员管理,如员工背景审查、培训、值班制度等;
仓库的物资管理,如物资的存储、运输、使用等;
仓库的应急管理,如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储备等。
4、技术要求
本标准对仓库的反恐怖防范技术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仓库的监控系统应具备实时监控、录像存储、远程查看等功能;
仓库的报警系统应具备入侵报警、火灾报警、紧急报警等功能;
仓库的门禁系统应具备身份识别、权限控制、记录查询等功能。
5、管理要求
本标准对仓库的反恐怖防范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仓库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仓库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管理流程;
仓库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三、标准的实施意义
本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高国家战略储备库的反恐怖防范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它为仓库的安全管理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有助于提高仓库的安全防范水平。它强调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有助于实现仓库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它提出了科技支撑、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要求,有助于提高仓库安全管理的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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