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12/T 1200-2023《共享经济灵活就业人员管理与服务平台利用公共数据资源指南》基本信息
标准号:DB12/T 1200-2023
中文名称:《共享经济灵活就业人员管理与服务平台利用公共数据资源指南》
发布日期:2023-04-07
实施日期:2023-05-07
发布部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分类号:J 07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99
DB12/T 1200-2023《共享经济灵活就业人员管理与服务平台利用公共数据资源指南》介绍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DB12/T 1200-2023《共享经济灵活就业人员管理与服务平台利用公共数据资源指南》。
一、标准概述
本标准旨在为共享经济灵活就业人员管理与服务平台提供指导,明确了平台利用公共数据资源的原则、要求和方法。通过规范平台的数据利用行为,旨在保护个人隐私、促进数据共享、提高服务效率,并推动共享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范围内的共享经济灵活就业人员管理与服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网约车、短租住宿、在线教育、远程医疗等领域的平台。这些平台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需要利用公共数据资源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标准主要内容
1、数据资源的识别与分类
本标准要求平台首先识别和分类可用于服务的公共数据资源。这包括但不限于人口统计数据、地理信息、交通数据等。平台需要根据数据的敏感性和用途,对数据进行合理分类,以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2、数据利用的原则
平台在利用公共数据资源时,必须遵循合法性、必要性、安全性和隐私保护等原则。这意味着平台在收集、处理和存储数据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数据的合法获取和使用,同时保护用户的隐私权益。
3、数据共享与开放
本标准鼓励平台之间进行数据共享,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平台应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明确数据共享的范围、条件和流程。同时,平台应积极开放数据资源,促进数据的流通和利用,以支持创新和经济发展。
4、数据安全与保护
平台必须建立健全的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包括数据加密、访问控制、数据备份和恢复等措施,以防止数据泄露、篡改和丢失。平台还应定期进行数据安全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5、监管与合规
本标准强调平台的监管责任,要求平台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确保数据利用行为的合规性。平台应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数据利用情况,并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自2023年5月7日起正式实施。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将负责本标准的推广和监督工作,确保平台按照标准要求规范运营。对于违反标准的平台,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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