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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单“入境废旧船舶卫生处理规程”的标准号是:SN/T 1288-2003
SN/T 1288-2003《入境废旧船舶卫生处理规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3-08-18发布,并于2004-02-0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起草人是樊海新、李长升、邵春棋、陆永昌、赵丕华、张岳林。
“入境废旧船舶卫生处理规程”介绍
入境废旧船舶卫生处理规程是一套专为指导和规范入境废船在拆解前进行的卫生处理工作而设计的流程和规则。其目的在于确保这些船舶在进入港口并开始拆解前,能够有效地控制、消除或减少潜在的公共卫生风险,保护工人健康和避免环境污染。
该规程要求对废旧船舶进行全面的卫生检查,包括检查船上是否存在可能导致疾病的病媒生物,比如老鼠或其他有害动物。同时,还需要检查是否有可能携带病原体的垃圾和废弃物。根据检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消毒、清洗或杀灭病媒生物的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化学药剂进行熏蒸、喷洒杀虫剂或使用其他物理方法来控制害虫。
入境废旧船舶卫生处理规程还强调了个人防护措施的重要性,要求参与处理的工作人员必须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服、手套、面罩、护眼镜以及必要的呼吸防护装备。规程还涵盖了对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安全培训,以及紧急响应计划等内容,确保在处理过程中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得到充分保障。通过这些严格的卫生处理措施,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由废旧船舶所可能带来的健康和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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