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1301/T 279-2018《县级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质量控制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B1301/T 279-2018
中文名称:《县级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质量控制规范》
发布日期:2018-05-18
实施日期:2018-07-20
发布部门: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分类号:B00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01
DB1301/T 279-2018《县级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质量控制规范》介绍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DB1301/T 279-2018《县级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质量控制规范》于2018年5月18日发布,并于同年7月20日正式实施。
一、组织管理
1、组织架构
本标准规定了检测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2、质量管理体系
检测机构应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制定质量方针、目标和程序,以及进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二、人员管理
1、人员资质
检测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资质,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以保证其专业能力符合检测工作的要求。
2、人员培训
本标准强调了对检测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的重要性,包括新员工培训、在职培训和应急培训等,以提升检测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设施设备管理
1、设施要求
检测机构应具备适宜的检测环境和设施,包括实验室、样品存储设施等,以保证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2、设备管理
检测机构应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和校准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四、样品管理
1、样品采集
本标准规定了样品采集的具体要求,包括采集方法、数量和时间等,以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有效性。
2、样品存储与处理
样品在采集后应妥善存储和处理,防止样品污染和变质,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五、检测过程控制
1、检测方法
检测机构应采用科学、合理的检测方法,并定期对检测方法进行验证和确认。
2、检测记录
检测过程中应详细记录检测数据和结果,以便于追溯和审核。
六、结果报告
1、结果审核
检测结果应经过严格的审核流程,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结果报告
检测结果报告应清晰、准确,包含必要的信息,如检测项目、检测结果、检测日期等。
七、质量监督
1、内部质量控制
检测机构应建立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计划和质量控制活动,以监控检测过程和结果的质量。
2、外部质量评估
检测机构应参与外部质量评估活动,如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以评估和提升检测能力。
DB1301/T 279-2018《县级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质量控制规范》的发布和实施,为县级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提供了明确的质量控制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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