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T 96-2023《档案征集工作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A/T 96-2023
中文名称:《档案征集工作规范》
发布日期:2023-05-29
实施日期:2023-12-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
提出单位:国家档案局
归口单位:国家档案局
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馆(室)业务指导司、云南省档案局
起草人:周克华、黄凤平、段俐娟、丁勇、韩乐、梁雪花、曾燕、杜建蓉、周鑫、朱铁淼、黄蕊
中国标准分类号:A10商业、贸易、合同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20信息学
DA/T 96-2023《档案征集工作规范》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制定并发布了《档案征集工作规范》(DA/T 96-2023),以下简称“本标准”。
一、标准制定背景
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是社会发展的见证,是民族文化的传承。随着社会的发展,档案资源的征集和管理越来越受到重视。档案征集工作在实践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如档案征集范围不明确、征集程序不规范、档案资源管理不善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档案资源的完整性、系统性和可持续性。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档案局制定了本标准,旨在规范档案征集工作,保障档案资源的完整性、系统性和可持续性。
二、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档案馆、档案室以及其他从事档案征集工作的机构和个人。无论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社会团体、个人等,都应当遵循本标准的规定,开展档案征集工作。
三、档案征集原则
本标准规定了档案征集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1、合法性原则:档案征集工作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2、完整性原则:档案征集工作应当保证档案资源的完整性,不得随意删减、篡改档案。
3、系统性原则:档案征集工作应当遵循档案资源的系统性,按照档案的类型、内容、时间等进行分类和整理。
4、可持续性原则:档案征集工作应当注重档案资源的可持续性,确保档案资源的长期保存和利用。
四、档案征集范围
本标准明确了档案征集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点:
1、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档案。
2、个人在从事社会活动、学术研究、艺术创作等过程中形成的档案。
3、其他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研价值的档案。
五、档案征集程序
本标准规定了档案征集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明确征集目标:根据档案征集的原则和范围,明确档案征集的目标和要求。
2、制定征集计划:根据征集目标,制定具体的征集计划,包括征集的时间、地点、对象、方式等。
3、开展征集工作:按照征集计划,开展档案征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登记等。
4、档案管理:对征集到的档案进行管理,包括档案的分类、保管、利用等。
5、档案移交:根据档案管理的规定,将征集到的档案移交给有关部门或机构。
六、档案征集方法
本标准提出了档案征集的方法,包括以下几种:
1、直接征集:通过直接联系档案的持有者,获取档案资源。
2、间接征集:通过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获取档案资源。
3、购买征集:通过购买的方式,获取档案资源。
4、捐赠征集:通过接受捐赠的方式,获取档案资源。
5、交换征集:通过交换的方式,获取档案资源。
七、档案征集保障
本标准提出了档案征集的保障措施,包括以下几点:
1、组织保障:建立档案征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档案征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
2、人员保障:配备专业的档案征集人员,负责档案征集的具体工作。
3、经费保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保障档案征集工作的顺利开展。
4、技术支持: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包括档案征集的设备、软件等。
5、法规保障:制定相关的法规政策,保障档案征集工作的合法性。
《档案征集工作规范》(DA/T 96-2023)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档案征集工作,保障档案资源的完整性、系统性和可持续性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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