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T 12060.16-2017《声系统设备 第16部分:通过语音传输指数客观评价言语可懂度》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12060.16-2017
中文名称:《声系统设备 第16部分:通过语音传输指数客观评价言语可懂度》
发布日期:2017-11-01
实施日期:2018-05-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科学院
归口单位:全国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7)、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和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2)
起草单位:大连理工大学、同济大学、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北京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
起草人:祝培生、莫方朔、王季卿、翁泰来、韩捷、李晓东、杨军、吕亚东、吴玺宏、彭健新、康健
中国标准分类号:A59声学计量
国际标准分类号:17.140;33.160
GB/T 12060.16-2017《声系统设备 第16部分:通过语音传输指数客观评价言语可懂度》介绍
GB/T 12060.16-2017《声系统设备 第16部分:通过语音传输指数客观评价言语可懂度》是关于声系统设备性能评价的一项国家标准。该标准于2017年11月1日发布,并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该标准主要适用于声系统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扩音器、扬声器、麦克风等。通过对这些设备的言语可懂度进行客观评价,可以确保其在实际应用中的性能表现。同时,该标准也适用于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开发工作,为声学领域的科研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二、标准主要内容
1、术语和定义:标准首先对一些专业术语进行了定义和解释,如“言语可懂度”、“语音传输指数”等,为后续内容的理解奠定了基础。
2、评价方法:标准详细介绍了通过语音传输指数(STI)评价言语可懂度的方法。STI是一种衡量声音系统设备在传输过程中对语音信号的影响程度的指标,其值越高,说明设备对语音信号的传输效果越好,言语可懂度越高。
3、测试条件:标准对测试环境、测试信号、测试设备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4、性能要求:标准对声系统设备在不同应用场景下的言语可懂度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在教室、会议室、剧院等场所的使用要求。
5、测试报告:标准规定了测试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包括测试结果、测试条件、测试设备等信息,以便于用户了解设备的实际性能。
三、标准实施意义
1、提高产品质量:通过标准的实施,可以规范声系统设备的设计和生产,提高其整体质量,满足消费者对高质量声音设备的需求。
2、保障消费者权益: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消费者了解设备的实际性能,避免购买到性能不达标的产品,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促进行业发展: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推动声学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提高我国声学设备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4、规范检测工作:标准的实施为声系统设备的检测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范,有助于提高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GB/T 12060.16-2017《声系统设备 第16部分:通过语音传输指数客观评价言语可懂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标准,对于规范声系统设备的性能评价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标准的实施,可以提高声系统设备的质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促进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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