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T 87.3-2019《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 第3部分:县级公共图书馆》基本信息
标准号:WH/T 87.3-2019
中文名称:《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 第3部分:县级公共图书馆》
发布日期:2019-09-04
实施日期:2019-09-04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提出单位:全国图书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89)
归口单位:全国图书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89)
起草单位:首都图书馆
起草人:邓菊英、张岩、王林、张娟、陈人语、余胜英、李金玲、贾蔷、胡洁
中国标准分类号:A14图书馆、档案、文献与情报工作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20信息学
WH/T 87.3-2019《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 第3部分:县级公共图书馆》介绍
WH/T 87.3-2019《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 第3部分:县级公共图书馆》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关于县级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的标准。该标准于2019年9月4日发布并实施。
一、设施设备
标准对县级公共图书馆的设施设备提出了具体要求。图书馆应当具备适宜的阅读环境、充足的阅览座位、完善的信息化设施、丰富的图书资源等。图书馆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确保读者的人身安全。
二、服务内容
标准明确了县级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内容,包括图书借阅、报刊阅览、电子资源服务、参考咨询、读者活动等。图书馆应当根据读者需求,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满足不同群体的文化需求。
三、服务方式
标准规定了县级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方式,包括现场服务、预约服务、远程服务等。图书馆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服务效率,方便读者获取信息。
四、服务对象
标准明确了县级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对象,包括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图书馆应当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满足他们的文化需求。
五、服务时间
标准规定了县级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时间,要求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图书馆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节假日、寒暑假等特殊时段的开放时间。
六、人员管理
标准对县级公共图书馆的人员管理提出了要求。图书馆应当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七、财务管理
标准规定了县级公共图书馆的财务管理要求,要求图书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合理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八、监督与评估
标准明确了县级公共图书馆的监督与评估机制,要求文化和旅游部门定期对图书馆的业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服务质量,推动图书馆业务工作的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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