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 6322-2013《油(气)田测井用放射源贮存库安全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SY 6322-2013
中文名称:《油(气)田测井用放射源贮存库安全规范》
发布日期:2013-11-28
实施日期:2014-04-01
发布部门:国家能源局
起草单位: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 等
起草人:王云飞 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E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SY 6322-2013《油(气)田测井用放射源贮存库安全规范》介绍
《油(气)田测井用放射源贮存库安全规范》(简称SY 6322-2013)是由国家能源局发布的一项标准,该标准于2013年11月28日发布,并自2014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SY 6322-2013标准主要适用于油(气)田测井领域中使用的放射源贮存库的设计、建设和管理。该标准不仅包括了对放射源贮存库的物理结构、环境条件、安全防护等方面的要求,还涵盖了放射源的运输、使用、维护和废物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二、放射源贮存库的设计要求
1、安全性:贮存库应具备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以防止放射源的泄漏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2、可靠性:贮存库的设计应保证其长期稳定运行,满足油(气)田测井的需求。
3、环境适应性:贮存库应适应所在地的气候、地质等自然环境条件,确保其正常运行。
4、经济性:在满足安全、可靠和环境适应性的前提下,贮存库的设计应尽量降低成本。
三、放射源贮存库的建设要求
1、选址:贮存库的选址应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域,以降低对公众的潜在风险。
2、结构:贮存库的结构应坚固耐用,能够抵御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
3、防护措施:贮存库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辐射屏蔽、安全报警系统等,以确保放射源的安全存储。
4、环境监测:贮存库应定期进行环境监测,确保其周围环境的安全性。
四、放射源的安全使用与管理
1、使用许可:使用放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取得相应的使用许可,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培训与资质:使用放射源的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并具备相应的资质。
3、操作规程:使用放射源的过程中,应遵循严格的操作规程,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4、事故应对:应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以便在发生意外时迅速采取措施,降低损失。
五、放射源的运输与废物处理
1、运输安全:放射源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防止泄漏和意外事故。
2、废物处理:放射源使用后的废物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3、记录与报告:放射源的运输和废物处理过程应有详细的记录,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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