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843-2020《“江苏精品”评价通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2/T 3843-2020
中文名称:《“江苏精品”评价通则》
发布日期:2020-07-29
实施日期:2020-08-29
发布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出单位: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毛朔南、郭宁、李玥、刘颖、朱志远、刘颖佳、梁彦芳、朱一鸣、曹思齐
中国标准分类号: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20.20产品认证和机构认证、合格评定
DB32/T 3843-2020《“江苏精品”评价通则》介绍
DB32/T 3843-2020《“江苏精品”评价通则》(以下简称“本标准”)是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发布的一项地方性标准。本标准自2020年7月29日发布,并于2020年8月29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内各类企业生产的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品牌知名度和消费者认可度的产品。这些产品应当在质量、设计、创新、服务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能够代表江苏省的产业优势和特色。
二、评价原则与方法
1、评价原则
本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参评产品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评价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产品的市场表现、消费者反馈、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
2、评价方法
本标准采用综合评价法,从产品质量、品牌影响力、市场竞争力、创新能力、服务质量等多个维度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为“江苏精品”和“江苏优质产品”两个等级。
三、评价内容与标准
1、产品质量
产品质量是评价的首要内容,包括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耐用性、性能、外观等方面。评价时,应参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以及消费者的使用体验。
2、品牌影响力
品牌影响力体现在产品的市场知名度、消费者认可度、品牌忠诚度等方面。评价时,应综合考虑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媒体曝光度、消费者口碑等因素。
3、市场竞争力
市场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产品的价格、销售渠道、促销策略等方面。评价时,应分析产品的市场定位、目标客户群体、竞争对手情况等。
4、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是衡量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评价时,应关注企业的研发投入、技术创新、产品更新换代等方面。
5、服务质量
服务质量包括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的专业性、及时性、有效性等。评价时,应考察企业的服务流程、客户满意度、服务创新等方面。
四、评价流程与周期
1、评价流程
评价流程包括企业自评、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综合评价等环节。企业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提交至评价机构。
2、评价周期
评价周期一般为一年,自评价工作启动之日起计算。评价结果有效期为三年,期间企业应持续改进,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五、监督管理与奖励机制
1、监督管理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本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对评价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评价工作的公正性。
2、奖励机制
对获得“江苏精品”和“江苏优质产品”称号的企业,江苏省政府将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市场推广资源。获奖企业还将享受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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