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462-2009《汽车发动机工作小时表》基本信息
标准号:QC/T 462-2009
中文名称:《汽车发动机工作小时表》
发布日期:2009-11-17
实施日期:2010-04-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提出单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合肥协力仪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金海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绍兴嘉盛仪表有限公司
起草人:魏玉龙、王明仲、余绍华、陈建海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T35车用电子、电气设备与仪表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43.040.10电气和电子设备
QC/T 462-2009《汽车发动机工作小时表》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09年11月17日发布了《汽车发动机工作小时表》(QC/T 462-2009),并于2010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分类和要求
根据标准规定,汽车发动机工作小时表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机械式工作小时表,另一类是电子式工作小时表。这两类工作小时表都必须满足一定的技术要求,包括:
1、工作小时表的显示精度应不低于1小时;
2、工作小时表的测量范围应不小于发动机的额定工作小时;
3、工作小时表的使用寿命应不小于发动机的额定工作小时;
4、工作小时表应具有良好的抗干扰性能,能在各种恶劣环境下正常工作。
二、试验方法
1、外观检查:对工作小时表的外观进行检查,确保无明显缺陷;
2、精度试验:对工作小时表的显示精度进行测试,确保符合标准要求;
3、耐久性试验:对工作小时表进行长时间运行试验,确保其使用寿命;
4、抗干扰性能试验:对工作小时表在各种恶劣环境下的抗干扰性能进行测试。
三、检验规则
1、型式检验:对工作小时表进行型式检验,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2、出厂检验:对每批出厂的工作小时表进行出厂检验,确保其质量合格;
3、抽样检验:对工作小时表进行抽样检验,确保其批量质量稳定。
四、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标志:工作小时表应有清晰的产品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
2、包装:工作小时表应使用合适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损坏;
3、运输:工作小时表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和碰撞;
4、贮存:工作小时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避免高温和潮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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