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502-2005《国境口岸拉沙热检验规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SN/T 1502-2005
中文名称:《国境口岸拉沙热检验规则》
发布日期:2005-02-17
实施日期:2005-07-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提出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何晨光、刘德宝、王馨、祁军、柴宏森、刘振宇
中国标准分类号:C62卫生检疫
国际标准分类号:13环保、保健与安全
SN/T 1502-2005《国境口岸拉沙热检验规则》介绍
2005年2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一项重要的国家标准——SN/T 1502-2005《国境口岸拉沙热检验规则》(以下简称“本标准”),该标准自200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1、国境口岸的医疗机构、检验检疫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相关部门;
2、从事拉沙热检验、监测、诊断和疫情报告工作的专业人员;
3、国境口岸地区可能存在拉沙热疫情风险的场所和人群。
二、标准主要内容
1、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明确了拉沙热、拉沙病毒、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等专业术语的定义,为拉沙热的检验工作提供了统一的术语基础。
2、检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拉沙热的实验室检验方法,包括病毒分离、血清学检测、分子生物学检测等,为拉沙热的确诊提供了科学依据。
3、疫情报告
本标准明确了拉沙热疫情的报告程序和报告内容,要求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在发现拉沙热疫情时,及时、准确地进行疫情报告,以便及时采取防控措施。
4、防控措施
本标准提出了针对拉沙热的防控措施,包括疫情监测、疫情调查、疫情处置、健康教育等,为拉沙热的防控工作提供了指导。
三、标准实施意义
1、规范检验工作:本标准的实施,为国境口岸地区拉沙热的检验工作提供了规范和指导,有助于提高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2、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通过规范拉沙热的检验和疫情报告,有助于及时发现和控制疫情,保障国境口岸地区公共卫生安全。
3、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本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我国在国际卫生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4、提升专业素质:本标准的学习和实施,有助于提升相关专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拉沙热的防控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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