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5630-199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15630-1995
中文名称:《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发布日期:1995-07-01
实施日期:1996-02-01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归口单位: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
起草人:刘伶凯韩占先姚松经
中国标准分类号:C80消防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01消防综合
GB 15630-199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介绍
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5年发布了《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 15630-1995)。
一、标准的适用范围
GB 15630-199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它规定了消防安全标志的类型、设置位置、设置方式、尺寸、颜色、标识内容等要求。
二、消防安全标志的类型
1、消防设施标志:如消火栓、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报警器等;
2、安全出口标志:指示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方向;
3、疏散通道标志:指示疏散通道的位置和方向;
4、禁止标志:如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等;
5、警示标志:如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域、火灾危险区域等。
三、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要求
1、设置位置:消防安全标志应设置在醒目、易于识别的位置,以便于人们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找到相关设施或出口。
2、设置方式:消防安全标志可以采用悬挂、粘贴、喷涂等方式设置,但应确保其牢固、不易脱落。
3、尺寸要求:消防安全标志的尺寸应根据场所的大小和人流密度进行合理选择,以确保其易于识别。
4、颜色和形状:消防安全标志的颜色应醒目、对比度高,形状应简洁明了,易于理解。
5、标识内容:消防安全标志应包含必要的文字说明或图形符号,以便于人们快速理解其含义。
四、标准的意义和作用
1、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更加关注消防安全;
2、规范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避免因设置不当导致的安全隐患;
3、提高紧急情况下的疏散效率,减少火灾等灾害事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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