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210-2020《非居住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1/T 1210-2020
中文名称:《非居住物业管理服务规范》
发布日期:2020-03-05
实施日期:2020-05-01
发布部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出单位: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归口单位:上海市服务业标准化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上海青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东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明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生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浦江物业有限公司、上海百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周宏伟、高清廉、潘海生、蔡宏图、侯伏峰、李风、吕勇、李涛、陈瑜、柏志成、束志平、傅其昌、陈钧芳、陈宇伟、徐静、王若冰、高吉、黄晨、王伟、毛霆
中国标准分类号: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服务
DB31/T 1210-2020《非居住物业管理服务规范》介绍
DB31/T 1210-2020《非居住物业管理服务规范》是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3月5日发布,并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一项地方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非居住物业管理服务。非居住物业包括商业、办公、工业、仓储等类型的物业。本标准不适用于住宅物业管理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物业管理服务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和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2、服务性原则:物业管理服务应以服务业主为核心,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服务。
3、专业性原则:物业管理服务应具备专业的管理水平和技能,确保服务质量。
4、可持续发展原则:物业管理服务应注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服务内容
1、物业管理:包括物业的日常管理、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安全防范等。
2、环境管理:包括物业的清洁卫生、绿化养护、垃圾分类等。
3、客户服务:包括业主的咨询、投诉处理、信息发布等。
4、应急处理:包括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事故处理、恢复秩序等。
四、服务要求
1、人员要求: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2、设施设备要求:物业管理服务应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物业的正常运行。
3、服务标准要求:物业管理服务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提供符合业主需求的服务。
4、质量控制要求:物业管理服务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对服务质量进行监控和改进。
五、监督管理
1、政府部门监督: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服务质量。
2、业主监督:业主有权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3、第三方评估:可引入第三方机构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评估,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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