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206-2014《已成防洪工程经济效益分析计算及评价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SL 206-2014
中文名称:《已成防洪工程经济效益分析计算及评价规范》
发布日期:2014-05-09
实施日期:2014-08-09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标准分类号:P58防洪、排涝工程
SL 206-2014《已成防洪工程经济效益分析计算及评价规范》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于2014年5月9日发布了《已成防洪工程经济效益分析计算及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于2014年8月9日起正式实施。
一、《规范》的适用范围
《规范》明确指出,本规范适用于已成防洪工程的经济效益分析计算及评价工作。已成防洪工程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防洪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堤防、水库、闸坝、排水系统等。
二、经济效益分析计算方法
1、直接经济效益分析:主要分析工程在防洪、排涝、灌溉等方面的直接经济效益,如减少洪涝灾害损失、提高农业产量等。
2、间接经济效益分析:主要分析工程对区域经济发展、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的间接经济效益。
3、经济效益计算方法:《规范》提供了多种经济效益计算方法,如成本-效益分析法、净现值法、内部收益率法等,以适应不同工程的特点和需求。
4、经济效益参数确定:《规范》对经济效益分析中涉及的各种参数进行了明确,如洪水损失率、防洪效益系数、防洪工程投资等。
三、评价指标体系
1、经济效益指标:如防洪工程投资效益比、防洪效益系数、防洪工程净现值等。
2、社会效益指标:如防洪工程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程度、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等。
3、生态效益指标:如防洪工程对生态环境的改善程度、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作用等。
4、综合评价指标: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对防洪工程进行综合评价。
四、评价方法
1、单指标评价法:针对某一具体指标进行评价,如投资效益比、防洪效益系数等。
2、多指标综合评价法:综合考虑多个指标,对防洪工程的经济效益进行整体评价。
3、模糊综合评价法:针对指标权重不确定或难以量化的情况,采用模糊数学方法进行评价。
4、层次分析法:将评价指标进行层次划分,逐层进行评价,以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五、实施与监督
1、实施主体:明确了各级水利部门、防洪工程管理单位等作为实施主体,负责开展经济效益分析计算及评价工作。
2、实施程序:规定了经济效益分析计算及评价工作的程序,包括前期准备、数据收集、分析计算、评价报告编制等。
3、监督机制:建立了监督机制,要求各级水利部门加强对经济效益分析计算及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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