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723-1999《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3723-1999
中文名称:《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
发布日期:1999-06-08
实施日期:1999-01-02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归口单位:化工部综合基础标准化
起草单位:化工部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人:肖仰蕙、王晓兵
中国标准分类号:G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71.040.40化学分析
GB/T 3723-1999《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介绍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9年发布了《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GB/T 3723-1999,以下简称“本标准”),自1999年1月2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包括采样前的准备、采样方法、采样设备以及采样后的注意事项等。
二、采样前的准备
1、人员准备:采样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所采样产品的性质和特点,熟练掌握采样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
2、设备准备:采样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确保设备的性能稳定和安全可靠。
3、环境准备:采样环境应满足产品特性的要求,如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以保证采样结果的准确性。
三、采样方法
1、随机采样:根据产品批次和数量,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确保采样结果具有代表性。
2、分批采样:对于大批量产品,应分批次进行采样,以减少采样误差。
3、多点采样:对于具有空间分布特性的产品,应在不同位置进行多点采样,以反映产品的整体特性。
四、采样设备
1、采样工具:采样工具应根据产品特性选择合适的材质和形状,避免对产品造成污染或损伤。
2、采样容器:采样容器应具有密封性能,防止样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3、采样记录设备:应使用记录设备记录采样过程的详细信息,如采样时间、地点、人员等,以便于后续的数据分析和追溯。
五、采样后的注意事项
1、样品保存:采样后的样品应按照产品特性进行适当的保存,如温度、湿度等条件,以保证样品的稳定性。
2、样品标识:对采集的样品进行清晰的标识,包括样品编号、采样时间、采样地点等信息,以便于后续的管理和追溯。
3、样品运输:在样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样品受到损坏或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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