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446-2003《警服 反光背心》基本信息
标准号:GA 446-2003
中文名称:《警服 反光背心》
发布日期:2003-12-22
实施日期:2004-06-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装备财务局
归口单位: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公安部装备财务局被装处、总后军需生产技术研究所、长春着装制衣有限公司
起草人:孙长林、王岩、李有富、张淑荣、王树林、张南宁、孙莉莉
中国标准分类号:A94警用装备与器械
国际标准分类号:61.020服装
GA 446-2003《警服 反光背心》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03年12月22日发布了《警服 反光背心》(GA 446-2003)标准,该标准自200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内容概述
1、设计要求:标准规定了反光背心的款式、颜色、尺寸等基本设计要素。反光背心应采用醒目的颜色,如荧光黄或荧光橙,以提高可见性。反光背心应具有一定的防护性能,如防雨、防风等。
2、材料要求:标准对反光背心所使用的材料提出了要求。反光材料应具有良好的反光性能,能够在夜间或能见度较低的环境中提高警察的可见性。材料应具有一定的耐磨性、耐水洗性等,以保证反光背心的使用寿命。
3、生产要求:标准对反光背心的生产过程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并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生产。生产企业应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控制,确保产品质量。
4、检测要求:标准规定了反光背心的检测方法和检测项目。检测项目包括反光性能、耐磨性、耐水洗性等。生产企业应定期对产品进行检测,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二、标准实施意义
1、提高警察可见性: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提高警察在夜间或能见度较低的环境中的可见性,从而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保障警察的安全。
2、规范生产过程:标准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反光背心的生产过程,提高产品质量。通过严格的检测要求,可以确保每一件反光背心都符合标准要求,为警察提供更好的防护。
3、促进行业发展: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推动警服行业的健康发展。通过规范生产和检测,可以提高行业整体水平,为警察提供更好的防护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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