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1555-2008《烟花爆竹 双响(升空类产品)》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21555-2008
中文名称:《烟花爆竹 双响(升空类产品)》
发布日期:2008-03-24
实施日期:2009-03-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归口单位: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江苏省乡镇企业烟花爆竹安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河北省蠡县德茂花炮厂等
起草人:杜元金、栾立群、李学哲、黄茶香、张继云、李增义、李亚军
中国标准分类号:Y88工艺美术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71.100.30爆炸物、烟火
GB 21555-2008《烟花爆竹 双响(升空类产品)》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GB 21555-2008《烟花爆竹 双响(升空类产品)》标准。标准于2008年3月24日发布,并于2009年3月1日正式实施。
一、产品定义与分类
1、定义
双响烟花是指由两个或多个独立部分组成,且每个部分在升空后能产生爆炸效果的烟花产品。
2、分类
根据升空高度和爆炸效果的不同,双响烟花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小型双响烟花;中型双响烟花;大型双响烟花。
二、质量要求
1、安全性
所有双响烟花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引燃时间;爆炸高度;爆炸威力。
2、性能
产品应具有良好的性能,包括:升空稳定性;爆炸声音和颜色的一致性;产品的耐用性和可靠性
三、试验方法
1、引燃试验:检验产品是否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常引燃。
2、升空试验:检验产品升空的高度和稳定性。
3、爆炸试验:检验产品爆炸的声音和颜色效果。
四、检验规则
1、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在出厂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的性能和安全性评估,以确保产品在长期使用中的可靠性。
五、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1、标志
产品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包括产品名称、型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2、包装
产品应使用适当的包装材料,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损坏。
3、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确保产品不会受到损坏。
4、储存
产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防潮的环境中,避免直接阳光照射。
GB 21555-2008《烟花爆竹 双响(升空类产品)》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烟花爆竹的生产和使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严格执行这一标准,可以有效降低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也有助于提升烟花爆竹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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