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 377.5-2013《妇女保健基本数据集 第5部分:产前筛查与诊断》基本信息
标准号:WS 377.5-2013
中文名称:《妇女保健基本数据集 第5部分:产前筛查与诊断》
发布日期:2013-12-27
实施日期:2014-05-01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WS 377.5-2013《妇女保健基本数据集 第5部分:产前筛查与诊断》介绍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3年12月27日发布了WS 377.5-2013《妇女保健基本数据集 第5部分:产前筛查与诊断》标准。
一、标准概述
WS 377.5-2013标准是妇女保健基本数据集系列标准的一部分,主要针对产前筛查与诊断领域。该标准规定了产前筛查与诊断的基本信息、数据采集、数据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二、基本信息
1、孕妇基本信息
孕妇基本信息包括孕妇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这些信息有助于医疗机构建立孕妇档案,为后续的孕期管理和服务提供基础。
2、孕期检查记录
孕期检查记录包括孕妇的孕周、产检次数、产检结果等。这些记录有助于医生了解孕妇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3、产前筛查项目
产前筛查项目包括唐氏综合征筛查、无创DNA筛查等。这些筛查项目可以帮助医生评估胎儿是否存在某些遗传病或先天性疾病的风险。
4、诊断结果
诊断结果是指根据产前筛查结果,医生对孕妇和胎儿健康状况的评估。这些结果对于孕妇的后续治疗和管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三、数据采集
1、数据采集方法
医疗机构应采用标准化的数据采集方法,如电子病历系统、信息管理系统等,以提高数据采集的效率和准确性。
2、数据采集频率
产前筛查与诊断的数据采集应根据孕妇的孕周和检查项目进行,一般建议在孕早期、孕中期和孕晚期分别进行一次产前筛查。
3、数据采集人员
数据采集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医务人员负责,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数据管理
1、数据存储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数据存储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存储和备份。
2、数据共享
医疗机构应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交流,以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3、数据保密
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数据保密制度,保护孕妇的隐私权益,防止数据泄露。
WS 377.5-2013《妇女保健基本数据集 第5部分:产前筛查与诊断》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该标准,为孕妇提供更加安全、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政府部门也应加强对该标准的宣传和监督,确保其得到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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